一、活动时间。支部委员会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,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一天。党员活动日要相对固定。
二、活动对象。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外,所有党员、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支部委员会的党员活动,并应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。
三、活动内容。党员活动日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,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、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。
每次活动应有一、二个重点,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,注意解决实际问题。
四、活动形式。党员活动日要根据内容确定形式,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、思想性、科学性、生动性有机结合起来,吸引党员自觉参加活动,提高活动的成效。
党员活动日可集中学习或过民主生活,可组织外出学习参观,也可落实党员责任区、为群众办实事;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,可组织观看党员教育片,也可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等。
五、落实党员活动日“四个有”制度,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、有必备的电教设备、有齐全的台帐记录、有扎实的指导督查措施。
六、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、地点、主题、党员出勤率等情况。每个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要填入《党员证》,党员活动率要保持在85%以上。
党员活动日的台帐要有专人记录、保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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