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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生活会制度
发布时间:2025/2/10 浏览:98次

  一、支部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,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,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。

 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。

  二、组织生活会主要就思想、工作、纪律、作风等方面交换意见,沟通思想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总结经验教训,统一思想,增强党性。

  三、组织生活会前,支部委员会要根据会议主题和上级通知要求,结合工作职能职责,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、相互交流,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。

  支部委员之间、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谈心谈话,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委员会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,注重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、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。

  四、组织生活会上,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大会述职,党员总结检查自己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、纪律作风的情况,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明确整改方向。

  批评和自我批评,由支部委员带头开展,采取一名党员先作自我批评,其他党员对其进行批评,与会党员依次进行的方式。

  批评同志要实事求是,摆事实、讲道理,以理服人;接受别人的批评要虚心,有不同意见的可以申辩。

  五、组织生活会后,支部委员会要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,制定整改措施;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,认真抓好整改落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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